任先生告诉安庆晚报记者,日前,在大观区杨家塘街,有人在小区道路上设置了障碍物,占用小区道路,使得本来就狭窄的道路,变得更加狭窄。
“小区车辆来往较多,这就直接导致两车相会困难。”任先生说,另外,夜间行车也有危险,车辆容易碰撞到障碍物上,致使车辆损伤。“在这样在道路上设置障碍物,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11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杨家塘街,看到4米宽左右的道路上,设置了不少障碍物,将本来就不宽敞的道路,挤占得更加狭窄。
采访中,有居民告诉记者,附近小区的车辆越来越多,小区停车难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在小区道路上设置障碍物,挤占了公共道路资源。”
这条道路上障碍物到底是谁设置的呢?当日上午,记者来到近圣街社居委。一名马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是应小区居民的请求,在征求众多小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才在小区道路上设置障碍物的,目的就是解决小区乱停车的问题。“这一做法,未经有关部门审批。”
大观区城管执法局有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社居委的在小区道路设置障碍物的初衷是好的,但根据《物权法》和《民法通则》有关规定,社居委在未得到行政部门审批核准,没有权力在公共道路上设置障碍物。
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何律师告诉记者说,社居委在小区道路设置障碍物,应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通过审批后才能这样做。“如果设置障碍物后,对小区居民生活带来一定影响的,居民们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拆除障碍物,恢复原样。”
图为社居委擅自设置的道路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