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生活网 | 承德本地通 | 承德影讯 | 承德公交 | 承德地图 | 承德天气 | 承德商圈 | 承德连锁品牌 | 承德小区 | 电影 | 明星
城市生活网
承德
切换城市
承德生活网 > 承德本地新闻 > 【承德】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提高首付比例

【承德】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提高首付比例

中国证券网讯 据承德日报社官方网站和合承德网30日消息,从4月1日起,承德市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暂停办理部分县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同时调整“二套房”贷款认定标准。

据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维护正常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分类调控,因地施策”的总体要求,承德市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建筑面积144 平方米以下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6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同时,承德市将暂停办理双桥区、高新区、双滦区、兴隆县、滦平县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此次贷款政策还将调整“二套房”贷款认定标准,由“以公积金贷款认房”调整为“以贷认房”即对借款人家庭已使用个人住房贷购买过一次住房,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为“二套房”贷款。此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有尚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记录的,不能再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承德市将以“公积金业务系统显示的受理日期”为时间截点,在4 月1日之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业务仍按照原有政策执行。

点击阅读完整原文
本新闻转载自:财经网 | 作者:财经网
城市生活网
CopyRight(C) 2003-2024, IECIT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60535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