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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专访丹东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瀛

春暖四月,生机盎然。本报记者来到大气秀美的边城丹东,专访丹东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瀛,记录丹东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热情和创新举措。

李瀛局长在接受专访时表示,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部、省司法厅会议精神,以“防风险、控危机、处事件、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为主线,以“不出大事、少出小事、出事能够及时处置”为目标,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实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教育监管工作、加大人民调解力度、推行社会化普法、构建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建设过硬队伍”等各项任务,为全面推进平安丹东、法治丹东建设,实现全市“十三五”良好开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李瀛: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会同政府法制部门做好各级政府法律顾问推荐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法律顾问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大项目法律服务团工作,调整充实人员,主动与市大项目办等大项目管理部门和责任主体对接,积极为大项目建设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省以上重大项目法律服务签约率要达到100%;加强各专项法律服务团建设,会同科技部门成立丹东市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团,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管理和保护提供法律服务;会同中小企业、服务业、工商等部门成立“双创”法律服务团,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会同经信、国资等部门成立企业改革法律服务团,为企业供给侧改革、市场化兼并重组等提供法律服务;会同外经贸、服务业等部门成立涉外法律服务团,为企业开展朝、韩、日等对外经贸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李瀛:不断深化“精品人民调解”创建活动,在各类人民调解组织中开展等级达标活动,推动“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年要成功调解复杂的、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案件350件以上。继续开展“精品人民调解”专题宣传活动,全年录制和播放“精品人民调解”宣传片力争达到24件。

加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各县(市)、区建立和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普遍开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全年完成重大医疗纠纷调解50件以上。积极协助卫生、保险等部门建立和完善全市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推动公安、教育、人社、城建、工商、环保等有关部门加强道路交通、校园伤害、劳动争议、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经济、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加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强特定群体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各专业性、行业性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发展、整体推进。

李瀛:我们制定了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贯彻落实《辽宁省创建社会普法机制试行办法》。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强化工作考评,进一步落实各国家机关、群团组织普法主体责任。

进一步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普法工作。推动组织、宣传、统战、人事等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把法制培训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学校)、社会主义学院(学校)教学计划。推动教育、关工委、共青团等有关部门抓好中小学法制课教学,开展好全国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会同法院、检察院、各有关执法部门建立法官、检察官、律师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推动电视台、报社等有关部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会同宣传、政法、边海防办等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边海防专项普法活动、“12·4”宪法纪念日活动和法律拥军活动,继续举办领导干部法制报告会和市民法律讲堂,创新普法考试形式,深化法律“六进”。

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会同宣传、文化、文联等有关部门在全市开展法治文化优秀作品征集活动,建设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主题广场和法治文化示范基地,打造市区鸭绿江法治文化广场舞长廊,深入开展“法治丹东和谐家园”法治文艺演出。深入开展市、县(市、区)、乡(镇、街)、村(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标准,提高创建水平。

李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和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目的,全力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即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日常便民法律服务体系、各类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体系、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法律援助体系和法律顾问体系。

建好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市、县(市、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服务大厅,设立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证、司法鉴定、法治宣传、律师服务、“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窗口,实行“窗口化、一站式”法律服务。在乡(镇、街)依托司法所建立法律服务站和服务大厅,将各类法律服务职能延伸到乡(镇、街),年内全市力争50%以上的街道和开发区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在村、社区,依托村、社区办公场所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具体为群众提供咨询、受理、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务。

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电子网络平台。建立市、县(市、区)两级公共法律服务电子网络,整合司法行政网、普法网、微博、微信平台,链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鉴定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网站,为城乡居民及时提供便利的在线法律服务。建设全市统一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提供综合性法律咨询和服务。

组织、引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村、社区开展“结对子”法律服务,推动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

李瀛:我们始终坚持思想引领,强化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巩固“三严三实”教育成果。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对党忠诚,始终正确对待权力,始终牢记政治责任,始终坚守精神高地,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深入开展学习毛丰美活动,发扬毛丰美“苦干、实干、巧干”的“干”字精神,敢于担当,勇于作为,把学习毛丰美精神体现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建设、维护全市大局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让“干”成为风气、成为习惯、成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动力。

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职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法律教育,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完善各项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落实、检查和考评,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党委抓党建主体责任,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实行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要求,大力提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严格依法行政,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创新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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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闻转载自:辽宁法制报 | 作者:辽宁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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