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这俩棚户区征收冻结范围确定!有你家吗?
2月1日,记者获悉,涉及济南经一纬十二东三角地棚户区,槐荫医院东侧棚户区这两个棚户区征收冻结范围确定。其中:\u00A0
经一纬十二东三角地棚户区
根据“济(槐荫)征冻告字[2018]第5号”,经一纬十二东三角地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四至为:东至纬十一路,西至纬十二路,南至经二路,北至经一路。
根据“济(槐荫)征冻告字[2018]第6号”,槐荫医院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四至为:东至纬十路,西至槐荫医院,南至经四路,北至金德利粮油北现状路。
两项目冻结期限均为:2018年1月30日至2019年1月29日。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冻结期限届满之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注意:有下列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u00A0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见习记者 赵夏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