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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20多名司機被忽悠到外省代扣分

原標題:別人違章扣你分老司機變背鍋俠

沒有交通違章行為,王先生的駕駛証卻在外省一次性被扣了21分,面臨2000多元的處罰。倪先生也有類似遭遇,如今他連駕駛証都被扣了。因為一份意外的工作,昆明老司機成了“代扣分、代違章”的冒名頂替者……如今,這種偷梁換柱的“代扣”行為令他們深感不安,於是選擇向公安機關報案:這種黑鍋我們不背了!

他們成了“代扣司機”

安徽的倪先生因生意不好做,從瑞麗來到昆明謀生。今年6月,他在“58同城平台”上投下了自己的一份簡歷。不久,他接到了一個陌生的電話,電話裡對方自稱是雲南某咨詢公司的工作人員,現在公司正在招聘“商務司機”。

作為老司機,倪先生知道所謂的商務司機,無非就是幫別人接送客人、車輛保養、維修和清潔等工作。可電話裡工作人員表示,倪先生的主要工作不是幫別人開車,而是代替違章的駕駛員去學習科目一的理論考試。

“一次學習就能拿到1700元,看來這是一份不錯的工作。”倪先生稱,要想得到這份工作還需要一些前提條件,由於他的駕駛証登記地址在安徽老家,按照對方要求必須要昆明的駕駛証。

為了這份工作,倪先生把駕駛証地址落到了昆明。后來他才想明白,為什麼要昆明的駕駛証,其目的是為了方便在昆明幫人學習。

倪先生稱,6月19日,公司幫他們購買了前往貴州凱裡和六盤水的火車票,這一行共計20多名“商務司機”,其中十幾個人去了凱裡,十多個人去了六盤水。

來到六盤水赫章縣,倪先生他們才明白,這家公司招聘的商務司機,並不只是替違章司機學習理論知識,還要用自己的駕駛証代替這些違章或交通肇事的司機受處罰。

前來代受處罰的司機們都在6月20日這天集中接受處罰。

倪先生向記者出示了自己交通違章罰款信息和駕駛証扣分情況,扣分記錄顯示,這一天倪先生的駕駛証共計被扣21分,接受4個罰單的處罰,他代為接受處罰的違章車輛車牌號為“貴AGH……”。

王先生也是昆明的一名老司機,是這批“代受處罰”的司機之一,王先生說,他也是6月初在58同城上找工作,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成了“代扣司機”。與倪先生一樣,他的駕駛証也被扣罰了21分,各種交通違章罰款共計2000多元。

在王先生向記者出示的幾份“赫章縣交警大隊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罰通知書”上顯示,接受處罰的當事人是王先生,駕駛証號也是王先生的,而王先生說,由他代替接受處罰的這輛貴州牌照的車輛和違章行為,他根本就不知道。

根據處罰單,該車輛在蘭海高速公路上超速50%以上,違章時間是6月9日,由於要在規定的15日內到交警部門接受處罰,按照他們接受處罰的時間6月20日計算,也剛好在最后的期限內。

處罰結束后,倪先生通過業務員微信轉賬收到了1700元的報酬,王先生也收到了約定好的1600元,但他們的心裡一直很焦慮。

倪先生說,他代為受罰的4個罰單中,目前還有200元的罰款沒有交。如今,與他們對接的一名經理也聯系不上了,公司的接待點也大門緊閉,駕駛証也被扣押在公司,讓他難以脫身。

王先生的情況要好一些,他代為接受處罰的交通違章罰款公司全部交清了,前天他已經到昆明市車管所成功報名參加理論學習,學習的時間暫時排到了8月23日。

令這些“代受處罰”的司機們不安的是,這次代受處罰行為,不但駕駛証被扣,不及時參加理論學習也存在吊銷駕駛証的風險。代受處罰的交通違法行為中,如存在交通肇事等引發的民事行為,他們也擔心會背黑鍋。

招“代扣”司機獲報酬

倪先生說,接待他的是金秋路上某小區的商務司機招聘代理點,而王先生是在世紀城的招聘代理點,工作人員均以上述公司的名義招聘。

王先生說,類似的招聘信息仍在朋友圈內傳播。記者撥通了招聘信息上的電話,對方稱,王先生不是他招聘的,他是雙龍商場的招聘點,但是否以同一家公司的名義招聘,該工作人員沒回答。

倪先生提供了一名工作人員的電話。記者撥通了電話后,這名李姓女子稱她也是受害者。她証實,金秋路上某小區的招聘點只是該公司的代理點而已,由一名楊姓經理負責,但她也聯系不上。

她在該代理點上了一個多月的班,如今辭職了,上班以來,他們連這家公司都沒有去過。李女士坦言,剛開始從事這份工作時,她根本不知道做這項工作的風險,知道后就辭職了。

李女士稱,她招了2個司機,其中一個還是朋友,現在這個朋友的駕駛証還扣押在公司裡,她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她透露,他們每招聘一名司機會得到200到300元的報酬。

記者撥打了金秋路上這家代理點一名楊姓負責人的電話,但其電話關機。上述女子稱,該代理點也早就搬走了。

根據查詢該公司工商登記的注冊地址,昨天記者來到天怡峰景花園該公司的注冊地址,房間內雜亂無章,空無一人。記者撥打了該公司注冊的電話,電話提示為空號。

昨天,倪先生等多名司機將他們的遭遇向盤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了反映,隨后他們來到了盤龍公安分局報案。

雲南滇緬律師事務所主任伍開國認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駕駛証不可以替別人扣分,也不要有違章就找人代扣,替別人扣分或找人代扣都是違法行為。一旦被發現,替扣分人員將被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而通過買分來處理的原違法人,記分將重新恢復。本案中,如果倪先生等人對代扣分並不知情的話,則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取消違章處罰。而涉事的咨詢公司故意招募司機大范圍進行代扣違章駕駛的行為,嚴重妨礙了公務,已涉嫌構成犯罪,應當依法立案偵查。

實習生 馮達薈 關鳳羽 文 受訪司機供圖

(責編:徐前、楊良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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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闻转载自:人民网 | 作者: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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