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岁末年初是生产经营单位较繁忙的一个时期,企业抢进度、抢任务、抢工期,“三违”现象多,诱发安全事故的不确定因素增多;交通运输繁忙,节庆活动和群众出行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相关部门和单位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
针对重大节日、重要敏感时段和“春运”期间群众密集出行和公众活动多的特点,各级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各类运输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公安、城管部门加强节日期间重大活动、群众自发娱乐性活动的巡查检查,及时发现情况并迅速进行处置,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据悉,将继续开展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特别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森林防火、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及时发现、迅速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强化预警预防,严格落实应急值守责任。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