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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厕也不忘受贿 镇原交通局原局长受贿8.3万元

原标题:如厕也不忘收受贿赂 镇原交通局原局长受贿8.3万元获刑

12月12日记者获悉,镇原县交通局原局长焦某某因受贿8.3万元和高档烟酒、字画等被宁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竟然有施工负责人趁其如厕时行贿现金1万元。

2012年镇原县交通局修建屯字镇闫孟村至张咀村村道道路通畅工程,合水县的李某挂靠某建筑集团资质中标承建。工程竣工后,为顺利收到欠款,2013年夏天的一天,李某约时任镇原县交通局局长焦某某到庆阳市西峰区一家酒店就餐。其间李某随焦某某如厕,在卫生间将提前准备好的1万元送给焦某某。

此后,焦某某便大肆收受他人财物,其中包括雒某以给焦某某的外孙满月贺喜的名义的1万元;2016年春节后的一天,刘某约焦某某见面并送给其花7000元所买字画一幅,焦某某收受装裱后挂在其西峰区家中。2016年5月26日案发,焦某某被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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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闻转载自:新华网 | 作者: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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