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十堰市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十堰实际,拟订了《十堰市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及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并征求了市质监、交管、工商、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经修改后形成了《十堰市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广大市民登陆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下方的“通知公告”点击《关于征求<十堰市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以书面形式于2016年4月9日前向市经信委反馈。
联系人:严 华 联系电话:8111770
通信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柳林路15号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械汽车产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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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