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讯自8月1日起,宿迁市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可以免费乘坐市区城市公交车了。
为全面落实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优抚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充实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对象优待内容的通知》精神,经宿迁市政府同意,从今年8月1日起,全市持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江苏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证》的优抚对象,均可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待遇(编号为3位数的线路及旅游线路,线路实行一票制的),证件须为本人使用,持证人员上车主动向驾驶员出示证件。
这是宿迁市为保障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体现党和政府对优待对象的人文关怀,促进社会进步与文明的又一惠民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