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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生活网 > 苏州本地新闻 > 【苏州】审理“菲佣”非法劳务案 6人被追究刑责

【苏州】审理“菲佣”非法劳务案 6人被追究刑责

原标题:花高价雇的“菲佣”,全是非法就业

昨天的庭审现场 法院供图

“菲佣”的服务国际闻名,近日不少媒体报道称,中国拟开放包括北京、上海、厦门等在内的五大城市的劳动力市场,以吸引菲佣。此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热议。事实上,现在国内的菲佣均属非法就业。昨天,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这是苏州审理的首例策划、组织菲律宾籍及印尼籍妇女非法进入中国境内为我国居民提供家政服务的案件,即俗称的“菲佣”非法劳务案件。

非法组织“菲佣”入境

昨天上午10点,随着法庭的一声槌响,汪某(女)、张某(女)、俞某(男)、朱某(男)、陈某(女)和江某(男)6名被告人被带上法庭。他们中年纪最大的俞某,今年40岁,最小的是陈某,只有25岁,值得注意的是,所有人文化程度不低,都是大学文化。

根据吴中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介绍,从2015年开始,被告人汪某就以其位于苏州园区晋合厂场的苏州礼沁家政服务公司为场所,以“菲臣丽居(中国)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菲悦和(中国)管理咨询服务公司”的名义,在互联网上宣传其公司能够提供外籍佣人。

被告人汪某同被告人朱某、陈某、江某等人,通过被告人张某和印尼多名中介,分别在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寻找符合中国雇主要求的菲律宾籍和印尼籍妇女。然后,由被告人俞某利用虚假邀请函办理部分商务签证。

有了签证之后,被告人朱某与中介沟通并订购机票,被告人江某到国内指定地点或境外接回等方式,策划、组织菲律宾籍和印尼籍妇女持商务签证或旅游签证入境。

简单培训后进入雇主家

庭审中,被告人汪某称,外籍妇女进来后,由家政公司提供住宿,并对外籍妇女进行家政培训和沟通,然后将她们安排到雇主家从事家政服务。如有需要,他们还会“代为保管”这些外籍妇女的护照。

被告人陈某等人安排外籍妇女与雇主签订帮佣服务协议,并以公司或网站名义与雇主签订管理咨询服务协议,收取雇主70000余元至110000余元不等的费用。

这边雇主缴纳了不菲的费用,可真正到“菲佣”口袋里的却屈指可数。通过汪某前来中国的20多岁的印尼姑娘A只有高中文化,她被介绍到了苏州园区一高档别墅小区做家政服务,她听不懂中文,主要工作是照顾雇主家的小孩子、整理房间、打扫卫生等。据A说,她并没有和雇主签订合同,是家政中介公司每月给她报酬,一个月1800元人民币。

A姑娘则是李女士(化姓)通过汪某公司“菲臣丽居”请的第二个“菲佣”了。李女士说,她总共付了近6万元聘请“菲佣”,起初选了一个印尼阿姨,但沟通有问题,就辞退了,后来经过几轮面试,挑中了A。按照李女士的说法,她每月付给中介给菲佣的工资有5100元。案发时,A已经在她家工作了三四个月。

检察机关查明,截至去年3月,被告人汪某通过被告人张某策划、组织8名菲律宾籍妇女非法入境提供家政服务,汪某获取违法所得人民币29万多元,张某获19万多元;被告人汪某、陈某、朱某通过印尼中介策划、组织69名印尼籍妇女非法入境提供家政服务,获取违法所得73万多元;被告人汪某、俞某、朱某、陈某、江某,策划、组织4名菲律宾籍妇女非法入境提供家政服务,汪某、朱某、陈某、江某获取违法所得10万多元,俞某获6万多元。公诉方表示,6名被告人应当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案情复杂,牵扯人数较多,该案庭审将持续3天。

据悉,目前菲佣在国内还是不被允许的,类似菲佣的家政服务业人员并没有相应工作签证。因此,来华就业的菲佣实际上是非法务工,他们的身份不被认可。

承办法官提醒,目前“菲佣”市场存在鱼龙混杂现象,交了一大笔钱后,领回家的菲佣常常会消失、逃跑。如果市民擅自聘用菲佣,一旦产生侵权纠纷,将很难通过正常渠道维权。(何洁)

(责编:萧潇、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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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闻转载自:人民网江苏视窗 | 作者:人民网江苏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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