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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一商铺买了十年仍未交房 还突然冒出个新房主

泰安市岱岳区天平办事处西北村沿街40多套商业楼,2006年销售至今,工程一直未完工,开发商不知去向。交了房款的房主只能自费续建,简装后对外出租。

购房者自费续建了未竣工的商铺,对外出租获取收益。(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赵兴超摄)

由于开发商失联,没交土地出让金,房子变成了小产权房。部分门头房还被一房两卖,购房者有苦难言。

7月15日,岱岳区天平办事处西北村沿街商业楼群的一处商铺,发生了一起纠纷。

在天平派出所,齐鲁晚报记者向民警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当天,刘女士报警称,有人诈骗、寻衅滋事,还打破了她家门头房的玻璃。民警调查时,打破玻璃的女子也自称是该门头房主人。一房两主?对民警的调查询问,报警的刘女士比较配合,拿出了购房收据和合同。打破玻璃的女子则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到派出所接受询问。

刘女士拿出的购房合同显示,泰安市岱岳区青春创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刘女士出售该处门头房,总价26万余元,项目名称为天平办事处西北村建材市场一区(商业楼)。刘女士出具的两张收据显示,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交纳了七成多的房款20万元。根据之前开发商提供的各项手续,本来这些门头房都可以办理房产证,但后续工作开发商未履行,导致房子变成了小产权房。

像刘女士这种情况,沿街40多套门头房大都如此。购房者说,在交纳了大部分房款后,工程停滞,始终未完工。后来,有的房主交了剩余房款,但开发商承诺的房产证一直没有办理。2011年左右,已经投入大部分房款的房主,只能自己掏钱续建,简单装修后对外出租,以期收回之前投入的资金。

没想到,四年前突然出现一批人,自称门头房主人,对四户房主提出收回房子的要求,最终不了了之。这次又有新房主出现,让原房主又一次提心吊胆。

“我们这些即使现在用着房子的,也老是揪着心。开发商迟迟不露面,房产证办不了,还不断有人跳出来说房子是他们的。”购房者李先生说,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交付的房屋,水电、网络、墙面、门窗应该符合相应条款规定,但房屋主体建起来后,工程就无限期搁置,水电、网络等根本无从谈起。

在卧虎山北街,开发商的办公楼早已人去楼空。购房者说,他们一直等到2010年左右,房子还是不见完工,再去找开发商就找不到人了。原先的办公地点,已经更换过两家公司。

购房者表示,买房子时,该沿街门头房有土地审批文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土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他们还留有复印件。本来投资门头房是为了赚取收益,而现在,他们的损失无法估计。“10年前20万能在城区买一套不错的房子,现在价格至少翻番,我们投资的房子却还没交工。”购房者王先生叹气说。

2012年,因该段沿街门头房存在买卖合同纠纷,开发商曾向岱岳区法院提起诉讼,但因开发商未补交诉讼费,法院依法撤销了该诉讼。

对购房者来说,投资十年钱收不回,房子归属也悬在半空。

“开发商曾催交过剩余的房款,我们没有交。因为房子没验收,开发商没有履行完合同。”购房者刘女士说,一家与开发商公司名称相仿的公司,2012年发布了一份声明,称“没有交清房款的,需在2012年7月22日前交上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合同自动作废,公司有权对房屋收回转让”。但该声明落款为泰安市岱岳区青春创业建筑公司,与合同上盖章落款的泰安市岱岳区青春创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字相仿但不一致。

开发商现有负责人张经理说,公司原法人代表张某君已失联多年,公司委托他处理后续工作。公司曾发布催交声明,有的房主拒不交费,让问题变得复杂。现在,房子因土地出让金未缴纳成了小产权房。

至于出现的“一房两卖”现象,张经理说,是因为公司发布声明后,有的购房者没有按时间交纳剩余房款,公司把房子又卖给了后来的购房者。“两家购房者实际上都是房子主人,现在法人代表不见了,他们都是受害者,只能协商解决。”张经理说。

山东泰润律师事务所杨永涛律师表示,房屋买卖纠纷首先以合同为准,开发商未履行合同违约在先。合同约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买方要交款,卖方更要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并按合同办理房产手续。开发商单方面发布催交声明,并以此作为“一房两卖”的理由,法院不会简单认可。

对于处于“一房两卖”纠纷中的两方购房者,杨永涛律师表示,实际占有方具有优势,其他人再主张权益处在弱势。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否则只能走法律程序解决纠纷。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赵兴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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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闻转载自:大众网 | 作者: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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