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司机撞死老人无力赔偿 这样的难案怎么解?
此前,解某某驾车造成张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繁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解某某负主要责任,张某某负次要责任。 芜湖中院作出二审判决,其中一项为被告解某某赔偿人民币66913.6元。后被告解某某未能按照生效法律文书进行赔付,死者子女向繁昌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执行却是困难重重。首先,解某某名下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其次,解某某腿有伤残无工作,没有稳定收入,其妻子无工作,其父母年老多病,其长女经南京脑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脑科医院诊断为重型精神病,长期需要治疗及安排人员照顾。解某某本人在该起事故发生后,由于家庭生活困难及无力赔付,也长期外出躲避赔偿债务,该起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不过,执行干警没有轻言放弃,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做其父母思想工作。法理与情理的双重作用下,申请人更是主动让步,愿意以4万元一次性了解案件,但是,被执行人表示只能凑到33000元,双方有7000元差距无法解决。执行干警发现转机后,立即将商谈结果及存在分歧向院领导汇报,经过院党组会议通过,决定对申请人进行7000元司法救助,以彻底了结该起案件。
目前,被执行人已经将筹集到的33000元现金交到法院,法院司法救助7000元也已经及时到位,该案在执行人员细致工作和司法救助双重努力下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