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永泰能源的债务违约涉及到众多金融机构,其中,包括三家信托公司,分别为,浙金信托、中航信托和厦门国际信托。经过上海信托网调查了解,以上三家信托都是通道类业务,所以永泰能源短融违约,不构成信托公司影响!
山西民营煤炭巨头永泰能源短融债券违约事件持续发酵。
7月6日,永泰能源发布公告称,永泰能源2017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未能于2018年7月5日按期进行兑付,构成实质性违约。
据公告称,本次违约的“17永泰能源CP004”发行总额为15亿元,应付本息金额16.05亿元。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违约短融券还附有交叉保护条款(交叉违约),受此影响,公司发行的“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公司债券近期价格出现大幅波动。Wind数据则显示,永泰能源公开债务余额超过200亿元,一年内到期债务余额也超过100亿元。
由此,引发了市场担忧情绪加重。值得注意的是,永泰能源的债务违约涉及到众多金融机构,其中,包括三家信托公司,分别为,浙金信托、中航信托和厦门国际信托。
对此,上海信托网了解到,该项目为公司事务管理类信托项目。
中航信托控股股东公告
中航资本7月6日发布临时性公告,对永泰能源债券违约波及其控股子公司中航信托的相关报道作出澄清。
中航资本表示,近期,有关媒体报道题为《永泰能源债券违约:30家以上大行被套波及200亿债》的文章,报道称中航资本控股子公司中航信托涉及永泰能源的信托类债务为5.9亿元。
基于对投资者、各利益相关方负责的态度,公司董事会对该媒体报道所涉事项进行逐项核实,现澄清说明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中航信托涉及永泰能源的信托项目仅存一笔,为“天顺【2017】395号永泰能源单一资金信托”,是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为1.5亿元,期限1年,到期日为2018年8月17日。根据信托文件约定,中航信托不承担实质风险,目前,中航信托已主动与委托人沟通,并根据委托人指令做好事务管理相关工作,积极履行受托职责。
浙金信托表示:近日,个别网络自媒体发布不实报道,称永泰能源在我司存在9亿元授信使用额度。为此,我司在此郑重声明:
“浙金?永泰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系事务管理类项目,该项目已于2018年4月11日终止并原状返还,我司已正常履行受托人职责。
厦门信托此笔业务也是单一通道类信托。
经过上海信托网(www.shxtw.net)调查了解,以上三家信托都是通道类业务,所以永泰能源短融违约,不构成信托公司影响!
据公开资料显示,永泰能源是一家能源类综合企业,总部位于山西,1998年在上交所上市,主要从事电力、煤炭、石化贸易等综合能源类业务。其控股集团为永泰能源控股集团,控股股东为王广西,控股比例为32.41%。
永泰能源2017年营收223.88亿元,归母净利润6.02个亿元。2018年一季度,永泰能源总资产1072.26亿元,总负债782.26亿元,结构主要是银行贷款、信托和租赁,净资产为290亿元,其公开债务余额206.2亿元已占净资产比例高达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