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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管理不严将追责问责(图)

近日,我省公车改革实施细则陆续公布,尤其是出台的车补政策让很多人关注,那么问题来了,如何杜绝“既拿钱又坐车”现象?如何防止有的人拿了车贴就不愿或者少出差?11日,记者邀请专家结合新余车改及我省正在修订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对我省车改进行了深入探讨。▇记者袁思东/文

记者了解到,自车改以来,新余市不仅基本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而且一年能省下近4000万元经费。

新余市纪委监察局官网通报案例显示,截至目前,该市仅发生一起公车私用现象——去年8月27日,分宜县林业局副局长陈外根、县速生林办副主任吴喜昌用森林消防专用车用于一般公务活动,违反了新余市公务用车改革的有关规定。经分宜县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陈外根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吴喜昌全县通报批评,追缴违规用车所发生的费用。

“这就是车改的成效,公车大幅减少,私用现象也就随之减少直至基本杜绝。”新余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发生在分宜县林业局的个案在某种程度上说明制度建设极其重要。

虽然新余车改后基本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却发生了“既拿钱又坐车”行为,而且个别乡镇还擅自制定公务交通补贴规定并违规发放公务交通补助。

今年年初,新余市检查发现,2014年1月至10月,38家单位的200多人有“既拿钱又坐车”行为。结果这200多人补交违规租车费用80723元。

另外,去年10月,分宜县湖泽镇制定《湖泽镇公务交通经费管理规定》,擅自规定“领导干部到县域以外公务活动放弃租车自驾私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市内单次补助120元,省城单次补助800元”,违背市、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要求,违规补助个人公务交通费用2.4万。纪委监察部门发现后,该镇镇长袁金丽被处分,违规报销的款项也全部被收缴。

据了解,去年中央层面启动车改后,曾有不少专家担心出现“车补低,公务人员不愿或者少出差”现象。因为按照常规做法,车改后将发放车补,这个车补发放到个人手里,一些人找各种理由不出差或少出差,省下钱来装入腰包。这种现象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助长“懒政”风气。

江西省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曾明表示,避免“懒政”现象,其核心在于各部门的严格履责,关键在于政策的执行要严格精细,不能出现选择性、运动性地执行。

记者了解到,我省有关部门正在抓紧修订《江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将对管理不严、公车私用、违规借车、监督不力等行为明确追责问责。政策制定出来后,关键在执行。“如何保证改革后不出现新的公车腐败?这些恐怕不是政府一家的事情,也不是党委、人大等部门的事情,而是一个综合性的公共治理问题,需要多部门、多机构的合作。只有各方严格履职,才能保证政策得到很好的执行。”曾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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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闻转载自:信息日报 | 作者: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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