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生活网 | 阳泉本地通 | 阳泉影讯 | 阳泉公交 | 阳泉地图 | 阳泉天气 | 阳泉商圈 | 阳泉连锁品牌 | 阳泉小区 | 电影 | 明星
城市生活网
阳泉
切换城市
阳泉生活网 > 阳泉本地新闻 > 山西【阳泉】:“守规矩 办铁案” 提升司法公信力

山西【阳泉】:“守规矩 办铁案” 提升司法公信力

山西省检察院领导督导组督导阳泉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反贪干警研究案情

干警参加国家宪法日签名活动

深入社区宣传法治

近年来,山西省阳泉市检察院坚持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长期性、基础性的战略任务常抓不懈,突出以办案部门特别是侦查、起诉、控告申诉检察、案件管理等要害环节的司法办案规范化为重点,以转变检察人员司法理念、增强规范司法行为自觉性、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着力打造出一支“能办案、善办案、办铁案”的检察队伍。

阳泉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部门按照“团结、实干、创新”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司法行为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的司法理念,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2012年至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0件174人,大案85件,要案18人,立查人数、件数、大要案数量等连年上升、屡创新高。阳泉市反贪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实现了“上台阶、创一流”的工作目标。因成绩突出,阳泉市检察院反贪局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两次荣立集体一等功,去年底被阳泉市政法委评为“执法为民模范集体”;反贪局长赵彦先后被评为山西省“优秀检察官”、阳泉市“十佳政法干警”。

近三年来,该市检察机关重点立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如:阳泉市环保局原副局长张密生受贿案,阳泉市中小企业局原局长邢强敏受贿案,阳泉市园林局原副局长张凤银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阳泉市文物局原局长董科明受贿案,盂县建设局原局长张昆受贿案,阳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主任王晋平涉嫌受贿案,平定县原副县长王海平受贿案,平定县5名正科级干部贪污贿赂窝案,山西路桥建设集团原常务副董事长贾建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吕梁市柳林县原县委书记王宁受贿案等,形成了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强大声势。

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良好的管理体系和健全的工作机制是保证反贪工作有条不紊开展的重要条件。阳泉市检察院反贪部门始终把团结作为抓班子、带队伍、干事创业的基础,同时全市反贪部门不断创建“学习型”反贪局活动,坚持开展业务理论培训和理论调研活动,使干警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有了新提高,规范司法理念更加牢固。充分发挥反贪工作机构和反贪干警的作用,加强对反贪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确保认真履行参与、咨询、检查、监督的职责和权力。强化反贪工作的社会监督,发挥职能机构的监督作用,设立公示栏、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

近年来,阳泉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围绕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中心工作,通过加强侦查监督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行为规范化水平,确保侦查监督部门在准确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

严把批捕“三关”,落实“规范批捕”,确保办案质量。侦查监督部门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三个关口,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关于提审、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依法听取律师和当事人意见等规定办案,确保批捕案件质量。严把案件事实关,落实案件首办责任制,与侦查机关建立对社会危险性的证明和双向说理机制,克服构罪即捕的观念。依法开展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诉讼参与人和听取律师意见工作,坚持对每一个犯罪嫌疑人都进行讯问,讯问率达100%。严把证据关,加强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一旦发现非法取证线索便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言词证据。严把法律适用关,增设对逮捕必要性证据的专门审查程序,主动探索不捕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并选择一个区县院进行试点,增强了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工作的透明度。

加强立案监督,不断规范刑事侦查工作。针对刑事案件侦查中存在案件管辖不合理、强制措施使用不规范、取证不系统、补充侦查不到位等问题,侦查监督部门依托多种专项活动,由点带面,着力将规范司法行为的观念融入到立案监督工作中。会同公安部门开展了对经侦队办案情况、“另案处理”案件两个专项检查活动,积极参加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初步形成了立案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为加强对自侦案件的立案监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专项检查活动”,极大地推动了立案监督工作的开展。以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犯罪行为为重点,开展了“破坏资源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打击整治“伪基站”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以规范司法活动来发挥侦查监督部门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突出作用。

积极开展侦查监督,延伸规范司法行为效果。侦查监督部门与公安机关多次协商沟通,完善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共同打击刑事犯罪协作的长效机制,选择矿区检察院作为试点,于2014年成立了驻矿区公安分局检察官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暂行规定》,明确职责、规范运行,实现检、警协作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对公安派出所的执法监督,着力监督纠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徇私枉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公安机关采取搜查、扣押、冻结款物等侦查措施的监督。创新性地开展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配备专用车辆、司机、录音录像设备、人员对命案案件进行现场勘验、检查,引导侦查取证,保证了侦查活动有序进行。

2012年以来,该院案件管理中心紧紧围绕“管理、监督、服务、参谋”的职能定位,以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为核心,以“争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下大力气监督纠正司法办案过程中的不规范情形,不断提高司法效率和案件质量,促进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运行,案管工作连续多年处在全省先进行列。

不断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建立了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实现了源头控制、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工作目标。以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为契机,积极探索创新,全面履行案管职能,加强制度建设,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案件管理工作制度体系,为强化案件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充分发挥案件管理职能作用。严把案件受理审查关和结案审核关,加强对重要办案环节和节点的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程序违法、办案超期、法律文书不规范、涉案财物违规处理等情形,有效规范了司法行为。建立健全涉案财物分库保管、双锁联管、双人联办、定期巡查制度,自行设计了涉案财物库房定位管理系统,加强流动监管,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范高效运行。全面加强业务运行分析和检察统计工作,建立了月通报、季分析、年研判工作机制,对全市检察业务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和考核评价,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司法办案工作的对策建议,服务领导决策,全市检察业务考评连续三年在全省位居前列。

推动两个系统规范高效运行。积极履行主管职责,全程抓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部署应用工作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线运行,推动检察业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系统运行过程中,积极协调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强督促检查、教育培训和对下指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顺利实现了全员、全面、全程、规范使用系统的目标,受到山西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认真履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使用的组织、监督、指导职能,督促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各相关部门落实公开规定,不定期对全市案件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巡查并予以通报。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两级院重要案件信息发布的全覆盖。截至目前,阳泉市检察机关重要案件信息、终结性法律文书和案件程序性信息均可在网上实时查询,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和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

该院公诉部门以司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队伍专业化为目标,不断加强案件质量管理,通过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办案流程,不断强化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严厉打击职务犯罪,切实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公诉效果。公诉部门不断增强惩治腐败的工作力度,严格依法办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突出办案重点,切实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公诉效率和公诉质量,先后重点办理了长治潞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刘仁生等人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长治市原市长张保滥用职权、受贿案,山西省交通厅原厅长段建国受贿、滥用职权案,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常务副董事长贾建民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以开展刑事抗诉工作为重点,加强审判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刑事抗诉工作,在刑事抗诉中坚持做到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并重、重罪轻判与轻罪重判监督并举,既要敢抗,更要善抗。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原则,增强两级公诉部门抗诉合力,对拟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由区县院公诉科先行与市院公诉处充分沟通和分析论证,再向法院提出抗诉。近年来,阳泉市刑事抗诉工作一直位于全省检察机关前列。

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提高诉讼效率。制定《关于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快速程序办理的实施意见》,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适用法律无争议,且根据山西省高级法院量刑规范化的规定,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案件,适用快速程序办理。对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快速程序办理,缩短了案件诉讼各环节的期限,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有利于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开展“阳光公诉”,以公开公平提升公信力。注重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带领的作用,带动全市公诉部门统一实施和落实“阳光公诉”工作。通过成立“阳光公诉”接待室、确定“阳光公诉”联络员,为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提供一站式服务。不断加大公诉文书公开力度,对2014年10月1日以后的起诉书、不起诉书、抗诉书在判决生效后予以公开。对社会反响大、当事人双方矛盾较深、容易引起涉法涉诉信访的案件公开听证。积极探索诉讼文书的释法说理,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详细阐述案件事实及证据、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增进当事人与办案人员之间的沟通。

加强公诉队伍建设,培养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公诉人才。公诉部门坚持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同部署、同推动、同加强。把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作为提高公诉人执法公信力的基本要求,加强检察职业道德教育,狠抓公诉队伍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举办“检察机关公诉人职业能力比赛”,为公诉人成长提供广阔平台,积极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培养出了一批公诉尖兵,阳泉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王艳娥获“全国优秀公诉人”殊荣,平定县检察院公诉科刘臻臻获评“山西省三八红旗手”,还涌现出盂县检察院公诉科王雪梅等先进个人。

(文稿统筹:骆风林郭超美 李胜郭晓亮苗苗)

点击阅读完整原文
本新闻转载自:新华网 | 作者:新华网
城市生活网
CopyRight(C) 2003-2024, IECIT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6053553号-3